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 2021-10-22 浏览次数: 139

园艺学院实验室

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

为贯彻落实山东农业大学《红足1世666814开展科研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,保障学院师生安全稳定工作环境,学院制订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成立安全专项排查领导小组

组长:田保状 彭福田

副组长:邹磊 徐坤 吴绪东

成员:王超 陈鹏 姚玉新 史庆华 黄晓琴 孙宪芝 魏珉 吕艳辉

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:王超 吕艳辉

二、各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,根据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按《通知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

由吴绪东任总指挥,王超监督协调具体工作,流程如下:

1、以实验室为单位开展自查,切实摸清特种设备使用情况,重点排查消毒、灭菌、供气、制冷等领域用压力容器(主要包括各类高压灭菌锅(柜)、气瓶、蒸汽发生器、储气罐等),明确各类特种设备类别(性质)、存放地点、存放数量、管理人员等情况,并填报《单位特种设备排查登记表》(附件2)、《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协议》(附件3)、《科研实验室气体钢瓶使用申请表》(附件4)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》(附件7)于102618:00前将电子版发至吕艳辉老师邮箱13165381596@163.com

2、以学院为单位核实高压灭菌锅、气瓶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情况,由陈鹏负责,于102718:00前完成。

3、以学院为单位,组织气瓶使用实验室签订《气瓶安全管理协议》,并检查气瓶气体名称及颜色标识、气瓶安全保护措施(安全帽、防震圈、固定装置等)、气体报警器配置情况(涉易燃、易爆、剧毒气体的实验室必须配备)、气体钢瓶定期安全检验标识等配备情况(气瓶供应商提供),气体购买、使用、检验台账(实验室建档),气瓶安全操作规程(气瓶供应商指导实验室制定并制度上墙),气瓶存放使用情况,气瓶管理及作业人员配置情况,以及气瓶气体线路、仪器仪表等安全配件情况,由王超负责,于102818:00前完成。

4、以学院为单位将《单位特种设备排查登记表》、《科研实验室气体钢瓶使用申请表》和《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协议》、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》报1号楼402房间,由吕艳辉负责,于102918:00前完成。